死者家屬出具的一紙“免責”協議書。
人民網7月23日報道 上月平息的石首事件余波未了。在過去的10余天里,死者涂遠高的家屬分批被當地警方帶走接受調查,至今已有5人被刑拘。手持“免責”協議的家屬不滿“秋后算賬”,昨日已授權律師聲討說法。
死者家屬向記者出示的一紙協議顯示,死者遺體6月25日火化前,當地政府曾與死者家屬簽署過一份協議。如今,對于其中的“免責”條款,雙方有著不同的理解。
另據記者了解和石首電視臺報道,“6·17”事件后,當地公安部門已抓捕數十名涉嫌打砸搶燒人員。7月30日之前,將從重從快判決第一批參與打砸搶燒者。
“免責”協議曝光
這份《關于6·17事件與死者家屬有關事項的協議書》,擬定日期為“2009年6月24日”,分別由“市善后協調領導小組負責人郭子信、張蕓安”,“家屬代表涂德強、涂茂海、涂遠華”簽字。
協議書稱:“經市6·17事件善后協調小組與死者家屬代表達成協議……死者家屬在‘6·17’整個事件過程中所發生的非組織、參與打砸燒的其他行為(如拉橫幅、買東西的行為),市政法機關免予處理……若死者家屬未參與永隆大酒店縱火,則不負擔責任……死者家屬在2009年6月25日5時前自行理喪火化尸體后,此協議生效?!?/p>
家屬稱,6月24日深夜及次日凌晨,仍有部分家屬不同意簽字火化死者尸體,當時政府談判人員催促盡快火化,“不要把事情搞大,現在還有臺階下,搞大了,臺階都下不來”,并表示可不追究家屬在事件中的刑事責任。家屬終于在25日凌晨3點多簽署了這份協議,4點死者尸體火化。
“沒想到,現在他們不認賬了?!奔覍僬f。
5家屬被刑拘
6月27日,死者涂遠高的堂侄涂志軍第一個被警方帶走調查,4天后回家。7月8日,市鎮領導在高基廟派出所開會,列出一個8人家屬名單,要求當日投案自首。
據了解,名單中最開始包括死者伯父涂德強,后來鎮領導中有人說他在事件中一直陪著領導,“是正面的”,抓他說不過去,就劃掉了,改為其女涂遠芳代替。名單中還有死者表哥李光緒,也因有人說他什么都沒做,抓他太離譜,隨后改為其弟李光富。家屬認為,“這是定的指標,就是要抓8個人。”
名單送達后,家屬自認沒做什么,“沒有罪為什么要投案自首?”都沒有去。9日,石首市公安局一輛警車載來6名警察,手持傳喚書和手銬,分別將名單上的人帶走。“手銬并沒有使用?!北粠ё叩募覍僬f。
被帶走的8人分別是死者哥哥涂遠華,堂哥涂茂海,堂姐涂曉玉、涂遠芳、曾玉梅,姑媽涂么餌,舅媽周曉春,表哥李光富。48小時后5人被放回,涂遠華、涂茂海、涂曉玉3人被刑拘,羈押在石首市看守所。
7月13日,又有死者另3名親屬,舅媽周曉春、堂侄涂行軍、表兄周志偉被警方帶走,后兩人隨后被刑事拘留。
由石首市公安局開具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稱,被拘者均“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依口述寫《悔過書》
家屬還轉述7月17日從石首市和高基廟鎮司法所兩位主要負責人處得知的消息,“6·17”事件后,除5名家屬被拘外,還關了28名涉嫌參與打砸搶燒的群眾,另有約30人在逃,而被帶走調查的群眾達100多人。
死者家屬前后有17人被調查。其中一位家屬在收到《傳喚通知書》后被帶到石首市公安局,48小時后回家。在公安局,她被要求交代在“6·17”事件的行為。她說,我什么都沒做也沒參與,只是以一個死者家屬的身份出現在現場?!八麄冋f我站在路中間就是堵路,阻塞了交通。我說過一句‘跳樓自殺怎么沒有血’,就說我擾亂了群眾的心,要我認罪?!?/p>
回家之前,這位家屬被要求寫《悔過書》和《保證書》。她不寫,公安局一位徐姓人員說,我說你來寫。她就按對方口述寫下《悔過書》和《保證書》,大意為:在“6·17”事件中,我違反了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保證在“6·17”案件處理中不外出,不串供,隨叫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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