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博士與新婚丈夫爬箭扣長城時不幸遭雷擊身亡,痛失子女的4位老人將該段長城的管理方村委會和出售門票的生態觀光園告上法院,索賠60萬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駁回了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
死者的父母認為,作為對長城負有管護責任的村委會和出售門票的生態觀光園在事實上已經將箭扣長城作為旅游景點實際經營,就應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為園內設施安裝避雷設備,修葺道路、設置隔離設施,但兩被告并沒有履行此義務,對于兩名受害人的死亡具有重大過錯,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共計60萬元。
對此,西柵子村委會和西柵子觀光園則辯稱,觀光園有合法登記手續,在其門票和觀光園各路口均設有禁止攀爬長城的提示,此外,長城屬于國家文物,村委會無權在長城上安裝避雷設備及防護設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有關規定,村委會和觀光園無權在長城上安裝任何設施,且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遭受雷擊后墜崖致重度顱腦損傷。此外,被告已在觀光園內盡到了提示義務,受害人應當知道攀爬野長城屬違法行為。據此,法院以村委會和觀光園是否履行保護長城的義務與侵害公民民事權利并無必然聯系為由,作出了上述判決。(李松 黃潔 徐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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