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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利中心:不是“領養”,監護權歸福利中心 專家律師:做法很人性,個案處理合情合法
小粵粵顯得郁郁寡歡,不搭理人
記者王俊攝影報道:被拐解救女童小粵粵至今仍未找到親生父母。2月22日,記者從深圳市社會福利中心了解到,小粵粵或將在下學期被重新送回其養母家“寄養”。
下學期或送回養母身邊
“十多天時間里小粵粵一直郁郁寡歡,我們壓力很大也很揪心。”看著坐在小板凳上一言不發的小粵粵,深圳市福利中心主任唐榮生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小粵粵未來將前往哪里目前還沒確定,她的養母昨日上午剛給他打過電話,自小粵粵被接走后她整日以淚洗面睡不了覺,小粵粵的奶奶也很難受。
唐榮生直言,福利中心最感糾結的是,到底將小粵粵送回養母家寄養,還是送給愛心市民家庭領養。目前已有多個家庭致電福利中心申請領養小粵粵,但福利中心目前暫未考慮,只進行了信息登記。
讓愛心市民家庭領養,唐榮生擔心,小粵粵已四歲多,對原先的家庭有了深刻認識,新的家庭或許并不能幫其減輕對養母的思念。小粵粵進入福利中心以來的行為充分表達了對養母的思念。
唐榮生認為,考慮到孩子的心理狀況,在未找到親生父母之前,與其長久等待,還不如暫時將其送回養母家。“小粵粵也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如果下學期之前還沒有找到親生父母,我們將會把小粵粵送回養母處。”唐榮生表示,如果之后找到了小粵粵的親生父母,他們會協調雙方并征求小粵粵意見,確定小粵粵的去向。
監護權歸福利中心
唐榮生說,即便將小粵粵送回養母處,福利中心也會派人了解該家庭情況,并和養母簽訂協議。小粵粵在養母那里的身份是“寄養”,而不是“領養”,“在沒找到親生父母之前,福利中心擁有對小粵粵的監護權”。
唐榮生介紹,和小粵粵一樣被送到福利中心的打拐解救小孩還有8名,最大的11歲,最小的僅1歲;在公安部門結案前,愛心家庭均不能對其辦理領養手續。
唐榮生呼吁,不管小粵粵的親生父母因何種原因而放棄養育她,也應盡快去公安部門做DNA檢測,如果存在種種顧慮,福利中心會對其信息保密。如實在找不到其親生父母,福利中心將和公安部門溝通盡快結案,并為小粵粵辦理相關收養手續。
專家律師:此舉不悖法律
對福利中心想把小粵粵送回養母家寄養的想法,深圳市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中心主任張小梨表示絕對支持。張小梨認為,小粵粵親情培育的關鍵時候都與養母一起度過,對養母家的生活環境更加熟悉,讓其回到養母身邊是很人性的做法。但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法律監護,與其養母簽訂協議并定期探望。
至于有市民顧慮將從拐賣家庭解救回的小粵粵重新送回養母處是否違法,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查曉斌認為,此舉并不違法。福利中心考慮到孩子成長,將小粵粵送到有著深厚感情的養母家寄養,防止引發心理疾病,合法合理。小粵粵事件作為個案考慮可采用此舉,其他拐賣案例應具體討論,對拐賣小孩的犯罪行為應嚴厲打擊。
查曉斌指出,對粵粵的后續跟蹤很重要,如成長環境不好還可將其收回。
鏈接
深圳警方在解救深圳被拐男孩彭文樂時發現,他的“妹妹”———其養母家一名三四歲的小女孩也是在廣東被拐的。因女孩被拐時尚小,無法說清親生父母。數據庫中也無法查到可供比對的DNA。2月10日晚,警方將這名小女孩小粵粵接回深圳,送到深圳社會福利中心,希望幫她找到親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