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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31日訊 今日中國紅十字會網站發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關于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關于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2011年7月,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下稱“總會”)相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下稱“商紅會”)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總會認真聽取了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及建議,慎重研究,現就相關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結果證實,商紅會中不存在“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沒有設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這一職務;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系,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系。
二、商紅會自成立后沒有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要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沒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領導機構,不符合行業紅十字會的基本組織要求;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合同與項目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混亂;部分負責人利用其雙重身份,在項目運作中存在關聯交易,嚴重違反公益組織的基本原則。經商中國商業聯合會同意,決定撤銷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并將依據法律法規對遺留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三、總會認識到,總會在對行業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疏于管理,監管不力;在紅十字品牌的使用和保護方面,管理不嚴,措施不力;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使用情況、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在此,我們對所有的批評與建議表示感謝,并希望以此為契機,推進改革,重新塑造社會公信力,確保中國紅十字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是加快紅十字會的體制機制改革。要加強對地方紅會和行業紅會的業務指導、工作督查和財務監督;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對紅十字會的社會捐贈款物使用、資助項目等進行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明確的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紅十字會系統信息平臺,根據及時準確、方便獲取、規范有序的原則,做好公眾捐贈款物的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是加強紅十字品牌管理。嚴格紅十字標識、名稱的使用范圍,在積極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同時,建立相應的道德準則,確保合作機構的政策和行為與紅十字事業的使命不相矛盾。
四是加強反腐倡廉,抓住捐贈款物和招標采購等關鍵風險點,真正實現捐贈款物公開,財務管理透明;招標采購公開,分配使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