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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陳蕎)昨天是第21個國際殘疾人日,殘障人士黃銳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寄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要求對方公布我國政府機構招錄的殘障公務員總人數。根據人社部統計信息,近5年來新招錄殘障公務人員僅92人。
調查稱殘疾人受歧視
黃銳畢業于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因小時候得小兒麻痹癥落下了左下肢障礙。2011年畢業時他參加了一次公務員考試,“我的筆試成績是第三名,但我的面試成績竟是倒數第一,而且分數低得離譜。”黃銳說,他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和歧視,此后再也不愿報考公務員。
記者了解到,2007年6月,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在十大城市開展了關于就業歧視的調查,結果顯示一些國家機關在公務員招錄中存在嚴重歧視,在“哪些群體最易受歧視”的調查中,殘疾人以65.6%的比例位居榜首。
據了解,國務院2007年制定的《殘疾人就業促進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但據媒體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統計,我國大陸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5年僅招錄92名殘疾人公務員,其中大多數為各級殘聯錄用。
在我國香港,截至2010年3月31日,香港殘疾公務員人數約為3316人。
致信人社部要求答復
“這一巨大的反差不得不令我們深思,國家機關應帶頭招錄殘障人,而不能把殘障人就業權的保障僅停留于法規和口號上。”黃銳說,此次他主要想獲取三方面的信息,一是目前我國3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殘障公務員總人數是多少,是否達到了國務院規定的1.5%的比例;二是上述殘障公務員的全國各省份分布數量分別是多少;三是殘障公務員中供職于各級殘聯以及供職于各級殘聯以外單位的殘障公務員人數分別是多少。
黃銳說,目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已通過快遞寄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人社部應在收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