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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兒童互聯網保護法》,美國的公共圖書館都必須給聯網計算機安裝色情過濾系統,否則圖書館將無法獲得政府提供的技術補助資金。事實上,美國是世界上最主要的過濾軟件生產國,世界各國封堵信息使用的過濾軟件大多數由美國公司生產。
在反恐問題上,美國安全部門投入大量精力,打擊通過互聯網散布威脅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的恐怖信息行為。根據“9·11”事件后美國國會通過的《愛國者法案》,美國安全部門能以反恐為由竊聽民眾的電話通話內容和互聯網通信內容。法案還擴充了美國財政部長的權限,以控制、管理網上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動,特別是與國外人士或政體有關的金融活動。
此外,美國國會一直在討論是否要授予總統封閉互聯網的權力。今年2月17日提交國會的《信息安全與互聯網自由法》中,授權總統可以宣布“信息空間的緊急狀態”,在此狀態下,政府可以部分接管或禁止對部分站點的訪問。
由此可見,美國的“互聯網自由”與其一向標榜的“言論自由”同樣具有很大局限,美國政府對互聯網的信息流動也絕不是任其放縱。事實上,依法實施網絡管理,打擊威脅國家和社會安全的互聯網犯罪是國際共識,全球無一例外,美國也是依法管理沒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