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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材料
(一)基礎資料:
1、填寫完整的支持項目申報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
3、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4、海淀區旅游局認為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市場開發類需再提交:
1、旅行社需提交旅游行程單(加蓋旅行社公章和海淀各景點票務專用章或提供門票等證明材料)、導游姓名及相關資料;旅游團隊在海淀區內酒店住宿的證明及住宿發票;申報單位資質證明;
2、承接大型會議會展和高端獎勵旅游單位需提交會議會展名稱、相關資料及合同;
3、開展自行車騎游活動的企事業單位需提交開展騎游活動方案、相關資料及購置自行車發票;
(三)基礎設施類需再提交:
1、科教單位需提交申報項目完工證明、投入資金證明以及所涉及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參與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鎮或村需提交項目實施方案、施工圖、工程設計文件及預算、項目可行性報告和專家意見;
3、進行優化結構調整或轉型升級的旅游企事業單位需提交項目方案、投入資金證明以及所涉及的其它相關文件;
4、被評定為北京市紅色旅游景區(點)的企事業單位需提交相關評定證明文件;
五、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支持辦法》及本申報指南的規定,先進行網上申報,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海淀區旅游局。
(二)海淀區旅游局、海淀區旅游行業協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于專業技術性比較復雜的項目由海淀區旅游局組織專家或政府采購中標的中介機構參與評審。
(三)評審通過的項目,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由海淀區旅游局報海淀區財政局備案,并依照相關程序撥付支持資金。
(四)申請專項支持資金必須專款專用,申報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后,應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