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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管護重點生態區域
深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管理。制定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定區域限制和禁止發展的產業目錄。優化轉移支付政策,強化對區域生態功能穩定性和提供生態產品能力的評價和考核。支持甘肅生態安全屏障綜合示范區建設,推進沿黃生態經濟帶建設。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實施,加強對開發建設活動的生態監管,保護區域內重點野生動植物資源,明顯提升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優先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優化自然保護區布局,將重要河湖、海洋、草原生態系統及水生生物、自然遺跡、極小種群野生植物和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空缺作為新建自然保護區重點,建設自然保護區群和保護小區,全面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系統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國自然保護區“天地一體化”動態監測體系,利用遙感等手段開展監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每年監測兩次,省級自然保護區每年監測一次。定期組織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活動,加強問責監督。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基礎調查和管理評估。積極推進全國自然保護區范圍界限核準和勘界立標工作,開展自然保護區土地確權和用途管制,有步驟地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到2020年,全國自然保護區陸地面積占我國陸地國土面積的比例穩定在15%左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和典型生態系統類型得到保護的占90%以上。
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加強對國家公園試點的指導,在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合理界定國家公園范圍,整合完善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更好地保護自然生態和自然文化遺產原真性、完整性。加強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森林公園、沙漠公園、地質公園等各類保護地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統籌協調,提高保護管理效能。
第三節 保護重要生態系統
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強化天然林保護和撫育,健全和落實天然林管護體系,加強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管護區域全覆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繼續實施森林管護和培育、公益林建設補助政策。嚴格保護林地資源,分級分類進行林地用途管制。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達到31230萬公頃。
推進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持數量和質量并重、質量優先,堅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舉,宜封則封、宜造則造,宜林則林、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強化森林經營,大力培育混交林,推進退化林修復,優化森林組成、結構和功能。到2020年,混交林占比達到45%,單位面積森林蓄積量達到95立方米/公頃,森林植被碳儲量達到95億噸。
保護草原生態系統。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實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落實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和劃區輪牧等制度。嚴格草原用途管制,加強草原管護員隊伍建設,嚴厲打擊非法征占用草原、開墾草原、亂采濫挖草原野生植物等破壞草原的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草原資源調查和統計,建立草原生產、生態監測預警系統。加強“三化”草原治理,防治鼠蟲草害。到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3000萬公頃。
保護濕地生態系統。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退耕還濕試點。在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濕地自然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實施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逐步恢復濕地生態功能,擴大濕地面積。提升濕地保護與管理能力。
第四節 提升生態系統功能
大規模綠化國土。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農田林網建設,建設配置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城鄉綠地,形成沿海、沿江、沿線、沿邊、沿湖(庫)、沿島的國土綠化網格,促進山脈、平原、河湖、城市、鄉村綠化協同。
繼續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和退牧還草。擴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范圍和規模,在具備條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實施全國退牧還草工程建設規劃,穩定擴大退牧還草范圍,轉變草原畜牧業生產方式,建設草原保護基礎設施,保護和改善天然草原生態。
建設防護林體系。加強“三北”、長江、珠江、太行山、沿海等防護林體系建設。“三北”地區喬灌草相結合,突出重點、規模治理、整體推進。長江流域推進退化林修復,提高森林質量,構建“兩湖一庫”防護林體系。珠江流域推進退化林修復。太行山脈優化林分結構。沿海地區推進海岸基干林帶和消浪林建設,修復退化林,完善沿海防護林體系和防災減災體系。在糧食主產區營造農田林網,加強村鎮綠化,提高平原農區防護林體系綜合功能。
建設儲備林。在水土光熱條件較好的南方省區和其他適宜地區,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儲備林投資、運營和管理,加快推進儲備林建設。在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采取人工林集約栽培、現有林改培、撫育及補植補造等措施,建設以用材林和珍貴樹種培育為主體的儲備林基地。到2020年,建設儲備林1400萬公頃,每年新增木材供應能力9500萬立方米以上。
培育國土綠化新機制。繼續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搞綠化的指導方針,鼓勵家庭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組織、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開展專業化規模化造林綠化。發揮國有林區和林場在綠化國土中的帶動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場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經營,鼓勵國有林場擔負區域國土綠化和生態修復主體任務。創新產權模式,鼓勵地方探索在重要生態區域通過贖買、置換等方式調整商品林為公益林的政策。
第五節 修復生態退化地區
綜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強長江中上游、黃河中上游、西南巖溶區、東北黑土區等重點區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加強黃土高原地區溝壑區固溝保塬工作,推進東北黑土區侵蝕溝治理,加快南方丘陵地帶崩崗治理,積極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加快實施全國防沙治沙規劃,開展固沙治沙,加大對主要風沙源區、風沙口、沙塵路徑區、沙化擴展活躍區等治理力度,加強“一帶一路”沿線防沙治沙,推進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和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建設。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進一步遏制沙塵危害。以“一片兩江”(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和長江、珠江)巖溶地區為重點,開展石漠化綜合治理。到2020年,努力建成10個百萬畝、100個十萬畝、1000個萬畝防沙治沙基地。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恢復。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綠色礦山。加大礦山植被恢復和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1公里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專項整治,強化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推廣實施尾礦庫充填開采等技術,建設一批“無尾礦山”(通過有效手段實現無尾礦或僅有少量尾礦占地堆存的礦山),推進工礦廢棄地修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