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顧社會各界的言論,高考已被視為關乎社會公平的底線,是關系到普通百姓的大事。針對高考及錄取的任何新改革都須慎之又慎。此次北大的改革方案,不是全國所有的中學校長都有推薦資格。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將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等因素,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評審。“那么,農村地區、西部貧困地區的孩子,會不會永遠被排除在這一選拔渠道之外?”搜狐網的一名網友表示了如此擔心。
“但愿北大的中學校長推薦制,惠及的是‘有才學生’而不是‘有權校長’!”人民網的一名網友這樣說。
對于弄虛作假等違規操作,北大表示一經發現,會立即取消該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格。這一懲罰在利益誘惑或權勢壓力下,顯得太過蒼白無力。
鳳凰網一名網友分析,實行高中校長推薦制的一大前提,是教育行政部門不應干涉學校具體辦學。因為目前中學校長由行政管理部門任命、考核、晉升,校長主要對上負責,使得少數校長也許不在乎自己的“教育聲譽”和“學術聲譽”。在這種環境下,即便校長推薦學生時受權力、人情因素影響,即便高校不滿、舉報不斷,倘若上級行政部門不追究,他照樣能穩住校長之位。校長實名推薦制不可行的最重要原因,恰恰就在于此。(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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