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經濟:GDP崇拜之痛
太湖周圍分布著大大小小近千家鄉鎮企業,他們多半從事紡織、服裝、機械、電子等加工行業,進行著快速的非農化轉變。
這些企業始創于改革開放初期,在80年代達到發展的高潮,以不到全國0.4%的國土面積創造著約占全國1/8的國民生產總值,城市化水平居全國之首,這就是曾經享譽全國的“蘇南模式”。
近30年的改革開放歷程中,“蘇南模式”一直是個寓意深長的歷史符號。當年正是蘇南鄉鎮企業的義軍突起,帶來了農村工業化和市場化的變革,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起到了歷史性的推動作用。
作為奔小康的先行者,蘇南的確做出了歷史性貢獻。就經濟水準而言,太湖流域富甲天下,是全球第十九大經濟區域,人均GDP相當于中國平均水準的近5倍,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都有了長足進步。然而這次對于蘇南模式的舊話重提,卻多半是反思與痛心。
“當你只認GDP時,污染的高發期就會到來”,實際上,當大家只認GDP時,經濟的發展就必然會走上歧途。
長期以來,中國普遍存在著“唯GDP崇拜”的觀念。無疑,GDP是一個好東西。它是一把國際通用的尺子,公平衡量著所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表現標準。GDP越高,就代表著實力越強,地位越高,越受別人矚目。
因此從建國初期,我們就一直用GDP來衡量各個省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并且嘗到了甜頭。隨著招商引資,興建項目,政府有了發展的資本,人民也富了起來,我們需要用GDP的增長來讓我們解決溫飽,政府也需要用GDP來讓人民活下去,從這個角度來看,GDP的確有它的魅力。
那么,我們的GDP真的代表著一切嗎?答案是:它也許涵蓋了所有,卻忽略了環境;它也許代表著增長,卻不等于科學發展。
作為環保重拳出擊的綠色GDP,可謂命運坎坷,瀕臨夭折。當2004年國家環保總局宣布選擇10個省市作為“綠色GDP”的核算試點時,許多地方都有參與的積極性。但是當第一次報告發布后,許多地方已經是談綠色變,想方設法要退出了。畢竟,剔除了環境成本的GDP會令長期以來依靠單純的經濟指標“升官發財”的人處于難堪的境地。因此,在綠色與政績的博弈中,大家還是選擇了后者。
監管:九龍混雜之亂
用“九龍治水”來形容現行的環保管理體制并不為過。
目前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上存在的最大缺陷就是“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這個部門管調水,那個部門管污水處理;這個部門管農業面源污染,那個部門管工業污染;這個部門管技術資金,那個部門管發展資金。這樣一種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導致了“責權利”的不統一,從而形成了各部門爭權不斷、推責有余的景象。
以太湖藍藻的事件為例。太湖流域處于長三角發展的黃金中心點,地跨江蘇、浙江和上海兩省一市,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嘉興、湖州等大中城市也圍繞其周。這次雖只有無錫爆發嚴重災難,但水體污染的制造者肯定不只無錫一家,但這種天然的行政區隔,卻為周邊諸城環保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也為他們的責任推諉提供了條件。大家都有份,卻劃不清界限,遇到了事故,也查不清責任,當然都逃之夭夭。而最終的結果,就造成了太湖人人用,人人污,人人棄之不管,太湖儼然成了一個難以溯及的管理盲區。
而縱觀我國大部分的河流,哪個不是橫跨多省幾市,我們不禁要問,現行“九龍治水”的管理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因此,太湖治理的正確做法是保護整個流域的生態系統以維持其水質,而不是僅僅關注清除藍藻,甚至也不僅僅是關注無錫城一時的水荒。
可是依照我們的監管體制,要達到這樣的目標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首先,地區之間的行政目標并不在一條線上,比如太湖防洪標準,由于江蘇和浙江的意見不一致,目前仍在協調之中。其次,涉及各部門的分工不合理也是問題的關鍵。環保部門主要職責是監督水環境,卻由于城市污水和江河不在其管理范圍,大量城市污水被直接排入江河而無法進行管理;河道雖屬水行政管理部門管理,但河道水政部門對于水污染管理缺乏法律依據;漁業養殖對水環境有重大影響,但是卻屬于其他行業主管部門。
因此,在治理太湖的具體措施上,這種職責不明、分工不細、缺少統一協調的問題,將會大大阻礙對太湖的治理。如果無法打通區域和部門之間的隔閡,那么,再大的“流域限批”也管不了區域。
觀念:落后自大之哀
長期以來,我們對于環境保護,始終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例如我們的《水污染防治法》,在1984年才出臺。如果在30年前和老百姓來談環保,一定會讓人笑掉大牙,我們還沒填飽肚子,哪有條件來談環保?
但這種笑聲卻恰恰證明了我們的愚昧和無知。的確,我們需要發展,需要通過發展來讓人民填飽肚子。而且毫無疑問,發展也會以犧牲環境為代價。
那么,難道這就是一道單選題嗎?選擇發展就不能保護環境,保護環境就不能發展。
錯,兩者當然可以共存,發展和環境的博弈只是一個大小問題。我們只要堅持科學發展,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基礎上的發展,就能實現在自然生態能夠曾受的前提下的可持續發展。其實,現在要找出“發展經濟和環境保護同步推進”的例子是一點不難的。
除了這道長久以來糾集不開的單選題,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理論”對我們的影響也是不可小看的。
人類是地球上最文明的動物,其余的一切都無法和人類抗衡。于是,整片的山林被砍倒,清澈的河水被污染,自大的人類中心主義直接導致了“人類是自然的主宰”一說。于是,“征服自然”“無度地向自然索取”成了天經地義的事。
人類真的有這么大的權利嗎?在對待環境的問題上,西方發達國家走的是一條“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英國美麗的泰晤士河,在一百多年前,它因人類的工業文明成為了一條瀕臨崩潰的“黑河”。由于經濟發展以及泰晤士兩岸人口的激增,使泰晤士河水水質嚴重惡化。1878年,駛于河上的“愛麗絲公子”號游船不幸沉沒,造成640人死亡。然而事后調查發現,大多數遇難者并非溺水而死,而是因河水嚴重污染中毒生亡,甚至這黑臭的河水造成了英國歷史上的四次霍亂。
人類是有感情的生物,而環境的抱負則是無情的。于是,在污染之后,他們又不得不再走一段漫長的“再治理”回頭路。可這條道路卻比之前那條艱辛數百倍,諸如日本,在6、70年代一味強調發展經濟后,又重新花了比原來多10倍的資本來治理惡劣的環境,這是多么不值的選擇!
如果說當時發達國家占據先機,還有條件來先污染后治理,那么今天的中國已經失去了這個條件。目前,我們的能耗單位GDP是發達國家的8-10倍,污染是發達國家的30倍,COD化學需氧量排放現在是全世界第一,江河湖泊70%受到污染,有三億農民喝不到干凈的水。
如果還是堅持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那么,在我們還沒有等到中華真正崛起的一天,我們的自然環境就已經被我們糟踏的無法再去承載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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