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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環境的措施與行動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將污染減排作為轉型跨越發展、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作為必須完成的硬任務、硬指標。省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現場辦公,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市縣政府認真履職,綜合施策,突出八個堅持,強力推進污染減排,即:堅持科學把握,突出重點,合理安排減排計劃;堅持能源優化,清潔發展,從源頭控制增量;堅持環保前置,增減掛鉤,以發展倒逼減排;堅持抓住重點,全面推進,以項目拓展空間;堅持部門聯動,多措并舉,以合力破解難點;堅持嚴格執法,科學管控,以監管提升效能;堅持調度預警,督辦約談,以考核落實責任;堅持加大投入,市場引導,以政策激發動力。
列入國家責任書的75個重點項目全面完成,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占火電總裝機容量比例達到72%,減排支撐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6.13萬噸,氨氮排放量5.53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125.54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115.78萬噸,煙塵排放量68.44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34.10萬噸,以上6項約束性指標均超額完成了2013年度減排任務。
大氣污染防治
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國務院下達《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后,省政府成立了由李小鵬省長任組長、杜善學副省長任副組長、24個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各市人民政府均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扎扎實實組織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國務院與山西省政府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山西省政府確定了2013年必須完成的20項重點工作和必須啟動的16項工作。經過努力,在必須完成的20項重點工作中,19項超額完成任務,僅油氣治理1項未完成,必須啟動的16項工作全部啟動。
水污染防治
完成全省840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劃定工作并全部取得省政府批復;開展了地級以上和地級以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評估工作;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跨省界河流環境安全大檢查,共排查了25處市級飲用水源地、17戶市級飲用水源地涉及的企業和17條穿越市級水源地保護區的公路,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查整改,防范了水污染事故的發生。
完善了地表水跨界斷面水質考核生態補償機制,增加了22個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區)出入境斷面,對全省45條河流及溝渠的88個斷面進行監測考核,進一步完善了扣繳獎勵機制,有力推動了水環境的改善。
固體廢物管理
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對全省319家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經營單位進行了規范化管理考核;嚴格行政審批,對11家單位新領或更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進行了審核辦理,對約80家單位跨省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申請給予及時辦理;切實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組織完成歷史遺留鉻渣無害化處置的驗收工作;積極推動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運行。
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建立了自然保護區信息數據庫,進一步掌握了我省自然保護區情況,初步實現數字化管理。調整了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進一步完善了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工作制度。加強監管,組織開展全省自然保護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取消了《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資質,制定下發了《關于規范煤炭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了對全省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的督察,督促煤炭企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18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