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表示,根據國務院剛剛公布的《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可以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這個條件應該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對藥品企業的標準是一致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對藥品企業開辦的條件,包括人員資質、藥品儲藏的條件以及管理人員對專業知識的掌握以及職業藥師的配備等方面都有強制性要求,這是它的基本的要求。
顏江瑛說,在這一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當中,專門在藥品注冊司設了另外一個名字,就是中醫藥監管司。這個目的就是要加強在促進我國中藥發展的時候,保障我們國家中醫藥的產品質量,從研制到生產到使用到流通各個環節,加強對中醫藥安全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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