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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本級財政支出安排的方向和重點是:
(一)突出發展方式轉變。安排產業結構調整資金21.1億元,其中,新增預算安排2.3億元,整合省級現有專項資金14.3億元,整合中央專項資金4.5億元,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大項目建設。安排應用技術研發資金1.1億元、科技創新發展和成果轉化平臺建設資金1.5億元,用于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安排資金4.1億元,用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安排資金0.5億元,用于節能新技術推廣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安排資金1.4億元,用于地方產品出口獎勵,促進對俄出口加工園區和基地建設。安排資金0.9億元,用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二)突出加快“三農”發展。安排現代農業科技發展資金3.3億元、農業綜合開發配套資金2.3億元,用于推進農業產業化建設;安排資金1.3億元,落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安排資金1.1億元,用于農業科技創新和推廣;安排資金1億元,用于農機合作社建設;安排資金1億元,用于改善耕地質量;安排資金0.9億元,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信貸投入。安排資金7.8億元,用于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安排資金4億元,用于35個重點示范村和依龍鎮整鎮推進以及非示范村建設;安排資金2億元,用于農村公益事業發展。
(三)突出群眾生活改善。安排資金4億元,用于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生活水平;安排資金2.8億元,落實農村五保戶供養政策;安排資金1.7億元,將哈爾濱市廠辦大集體企業職工和省屬企業“五七工”、“家屬工”納入養老保險范圍;安排資金0.5億元,支持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安排資金7.1億元,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安排資金3億元,擴大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安排資金1.7億元,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就醫難問題;安排資金1.7億元,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安排“三棚一草”改造資金12億元、“三供兩治”建設資金2億元、廉租房建設和補貼資金1.5億元,用于改善群眾居住條件。
(四)突出基礎設施建設。安排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22.6億元,其中,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設資金分別為11億元和1.6億元,全部落實了省級財政承擔的規劃內公路建設資本金和補助資金;鐵路建設資金10億元,支持哈大齊、哈牡、哈佳等鐵路以及哈爾濱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排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資金4.3億元,其中,基本農田水利和44個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1.9億元,108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1.4億元,42個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配套資金1億元。
(五)突出公共服務保障。安排資金10億元,用于化解高校債務;安排資金5.4億元,實施高教強省建設規劃和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安排資金5億元,鞏固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安排資金3億元,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資金2.7億元,用于資助省屬高校和普通高中貧困學生。安排資金2億元,用于博物館建設;安排資金0.8億元,用于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發展;安排資金0.2億元,用于基層文化場站建設。安排政法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配套資金8.3億元,保障全省政法機關辦案經費和裝備水平提高;安排煤礦安全新技術推廣資金1億元,用于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安排消防部隊裝備建設經費0.4億元,用于防火救災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