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本月上旬以來重慶的天氣,從四川大竹縣來重慶打工的宋廣川和他的工友們,也經歷了從“暖”到“寒”的變化過程:
11月5日,上了5年班后,用人單位終于通知他們要簽勞動合同了,這讓大家都很高興;但過了兩天準備正式簽時,卻被告知先要簽條件苛刻的申請書和承諾書,否則不準上班。
11月10日,宋廣川與7名工友一起,就此事向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了投訴。
究竟是什么條件,惹惱了宋廣川們?
工人:“這條件也太霸王了”
宋廣川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他們8個人基本上都是2004年前后來到重慶一三六地質礦產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地質勘測設計院工作,5年來地勘院既沒有與他們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給他們買任何保險。
“我們的工作都是在野外,有的搞鉆探,有的當抽水工,還有的搞后勤服務,常年風吹日曬不說,有時還有受傷的危險,所以我們一直盼望著單位能早點跟我們簽合同,給我們買保險”,宋廣川說,但當合同終于發下來后,大伙卻又都傻了眼:隨合同附有一份“申請書”和一份“承諾書”。
擺在記者面前的“申請書”中寫著,“特申請單位將為本人繳納的社保費用以現金形式隨同工資發放給本人,由本人自行按時向社保部門繳納。若本人未向社保部門繳納社保費用,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本人承擔,概與單位無關”?!俺兄Z書”中則寫著:“因本人自身原因一直未與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本人自愿放棄因在此之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可能產生的一切追究責任的權利。”
宋廣川說,“這條件也太霸王了。以前沒簽合同的原因根本不在我們,工資總額也不足以包括保險,承諾不追責更是拿我們當傻子!”他們馬上找到單位去“討說法”,得到的答復卻是:要簽勞動合同,必須先簽申請書和承諾書,否則就不用再上班了。
宋廣川說:“我們已向公司所在地重慶渝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了投訴,同時我們也請了律師,準備依法維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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