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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態環境質量狀況
2012年,吉林省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值)等級為“良”。同2011年相比,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略有變好。
全省9個市(州)中,延邊州、通化市、白山市、吉林市的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遼源市的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良”;四平市、長春市、白城市、松原市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一般”。生態環境質量“優”和“良”的市(州)分布在我省東部。詳見圖9。
圖9 2012年吉林省市域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值)空間分布情況圖
截止2013年,全省共有各級自然保護區45個,保護區總面積約243.6萬公頃,約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3%。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9個,面積107.2萬公頃,占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的44%;省級自然保護區18個,面積132.7萬公頃,占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的54.5%;市(縣)級自然保護區8個,面積3.7萬公頃,占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的1.5%。
(五)輻射環境質量狀況
2013年,吉林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良好。全省各地區的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主要河流放射性核素濃度及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吉林省天然本底范圍之內,未發現異常現象。全省電磁環境常規監測和典型污染源監測數據顯示,我省主要城市典型環境電磁輻射水平和幾個典型污染源的外環境電磁輻射水平均不超過國家限制標準。我省全年沒有發生輻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