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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民生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務兩個保障
始終秉承愛民、利民、惠民理念,把70%以上的財力投向民生,重點向農牧民、向基層、向弱勢群體傾斜,繼續辦好民生“十件實事”,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進一步提標擴面。投入86億元,實施10個方面26項提標擴面政策。教育“三包”年生均補助標準增加100元。五保供養標準年人均增加750元。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0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加332元。農牧區醫療制度補助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年人均分別增加40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分別提高到月人均590元、年人均2350元。邊民補助標準年人均增加300元。村醫、獸醫待遇標準月人均增加300元;老黨員、老干部、老勞模生活補助月人均增加50元;村干部基本報酬和業績考核獎勵標準提高50%。二、三、四類區,鄉村醫護人員和教師月生活補助標準增加100元、200元、300元;鄉鎮干部職工月生活補助標準增加50元、100元、200元。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護理補貼制度、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完善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金制度。
增強社會保障能力。全面建成63所五保集中供養機構、9所地市級兒童福利院,提前實現有意愿的五保對象縣以上100%集中供養、孤兒地市以上100%集中收養的目標。逐步完善異地就醫結算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辦法。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棚戶區和舊城改造,開工建設鄉鎮干部職工周轉房3.2萬套、保障性安居住房3.38萬套。全面完成那曲鎮、獅泉河鎮集中供暖工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激勵保障機制,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健全公益性崗位有序進入和退出機制,動態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實現農牧民轉移就業100萬人次,不斷提高農牧民群眾闖市場和增收致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