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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建設法治高效廉潔政府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六屆七次全會精神,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設法治高效廉潔政府。
第一,嚴格依法行政。把遵守憲法和法律作為施政的根本原則,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堅決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自覺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監督,支持政協參政議政,加強民主協商,主動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廣泛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意見。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機制,實行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政府規章制定程序,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圍繞國際旅游島建設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好重點改革、特色產業、社會治理、海洋強省、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更好發揮地方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作用。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能與權限,推進負面清單管理,建立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創新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在食品藥品安全、旅游市場、資源環境、城鄉建設等領域推進綜合執法改革試點,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糾錯問責機制。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支持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推進全民普法守法,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依法解決土地征收、房屋拆遷、資源開發、勞資關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增強法治信仰、培養法治精神,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尊法、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建設法治政府的引領者、示范者、推動者。
第二,切實改進作風。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監督來保障和鞏固作風建設的成果。堅持講實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注重打基礎、利長遠,多做對海南各族人民、對子孫后代、對社會有益的事情。進一步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加強條塊之間溝通合作,密切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嚴禁各行其是、推諉扯皮,確保政令暢通。繼續精簡會議文件,改進會風文風,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切實解決基層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績效管理,嚴格實行行政問責制度,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和“釘釘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實,不斷提高行政效能。繼續整治“不干事、不擔事”和“庸懶散奢貪”、“吃拿卡要拖”等影響海南投資環境的現象,讓國內外客商進得來、留得住、發展好。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履職,敢于擔當,在求真務實上下功夫,把作風轉變的成效體現在實干上。
第三,大力推進廉政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堅持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強化責任追究,努力做到為民、務實、清廉。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禁新建和改擴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確保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和“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完成一般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行風建設,開展行風評議,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完善財政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加大審計和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強化腐敗易發高發領域監察工作。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不放松,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抓住項目審批和資金分配使用等重點環節,嚴肅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企業改制等領域的腐敗問題,堅決懲處各類腐敗分子,著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加強公務人員教育管理,增強廉潔從政意識,敬畏權力、慎用權力,始終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一心一意當好人民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各位代表!黨的重托、人民的期待,是我們做好工作的巨大動力,也是我們肩負的重大責任。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依靠全省各族人民,堅定信心,開拓奮進,扎實工作,為科學發展、綠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爭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范例,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海南篇章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