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一線職工工資收入的政策建議==
一線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收入偏低且增長相對緩慢的問題,一直是各級黨政和工會組織、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提高一線職工的勞動報酬,是尊重勞動,體現以人為本,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以及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在2007年北京市第6次職工隊伍狀況調查中,職工認為自己的收入在北京市屬于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的占 62%,職工反映目前收入分配中最主要的問題排在前兩位的,依次是普通職工工資水平低和經營者與普通職工收入差距過大。據2007年北京市政協對國有企業“兩低一困”職工(指普通職工整體收入水平低、早期退休人員養老金低、困難職工生活負擔重)收入狀況進行的調查,在涉及的21家企業的 33608名職工中,有七成以上的國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市平均線,其中三成以上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全市平均線50%以下。為此,應加強政府對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有效調控和指導,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建立并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
一是不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所謂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國家以法律形式保障其應該獲得的能夠維持其生存及必要的供養其家屬的最低費用的制度。我國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對于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我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并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價水平的提高而得到相同比例的調整,影響了廣大勞動者基本的生活需要。為此,各級政府要切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并從制度上督促各企業、各單位嚴格執行。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甚至隨意克扣職工工資的企業和單位,除了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外,必要時還要追求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現在雖然有最低工資標準,但許多企業只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在職職工每月拿到手里的錢只有幾百元,工資增長緩慢。針對部分企業經濟效益持續增長,卻仍然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要從政策上予以糾正。對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用人單位,不得用最低工資標準來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
二是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進職工工資與經濟發展的協調增長。在經濟社會發展、企業效益提高、社會財富增加的同時,確保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合理適度增長,是維護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具體體現。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工資在GDP中的比重,同經濟發展程度成正相關關系。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一線職工的基本工資也應及時地增長,保證廣大勞動者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各級政府要深入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資關系問題,制定相關的調控政策及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的改革,著力解決好一線工人收入增長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問題。為此,各級政府要同本地勞動保障部門、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定期對工資水平進行評估,并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相關因素的變化情況,建立起完善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保證工資與GDP同步增長。
三是經營者的收入增長和考核評價與一線職工收入增長相結合。來自中華全國總工會2007第6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顯示,全國26.7%的普通工人,在過去5年內從未增加過工資,與經濟增長和經營者收入增長形成鮮明對比。從常州市的調查情況看,一線職工與企業經營者的工資收入差距比較懸殊,且呈逐年擴大的態勢。2002年,被調查企業一線職工平均工資為13980元,相當于中層管理人員的60%、高層管理人員的32%,到2004年,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已經下降為中層管理人員的51.8%、高層管理人員的28.2%;2002年,被調查企業中收入差距最大的10家企業,其高層管理人員的平均收入大致相當于一線職工的 9.3倍,到2004年,這一差距進一步擴大到了10.1倍。按照規定,實行年薪制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的工資收入最高不得超過本企業職工年平均收入的3倍,而在實際操作中,這一規定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一些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增長基本處于無序狀態,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一線職工的實際利益。接受調查的24家國有企業(含國有商業銀行),其高層管理人員的工資收入在兩年中增長了93%,而同期一線職工平均工資僅增長33.5%;高層管理人員與一線職工平均工資的比例也由2002年的2.4:1上升到了2004年的3.4:1,其中差距最大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平均工資已經相當于一線職工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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