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政府要深入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資關系問題,制定相關的調控政策及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的改革,著力解決好一線職工收入增長嚴重滯后于勞動生產率提高、嚴重滯后于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問題,努力營造職工與企業共謀發展、和諧穩定的新型勞資關系,以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此,一要建立經營者收入增長與一線職工收入增長的聯動機制。一線職工收入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的收入不得增長;職工收入增長幅度未達到一定比例的,經營者的收入增長幅度不得高于一線職工的收入增長幅度。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和完成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的前提下,一線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本市或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一線職工年人均工資水平應比上年增長一定比例;微利、虧損企業在不虧損和不增加虧損的前提下,應在指導線下線或考慮物價增長幅度增加一線職工的收入,如企業沒有承受能力的,集團或子公司通過統籌幫扶辦法予以解決,等等。二要把一線職工工資增長納入對經營者的考核評價范圍。針對當前部分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增長較快,而一線職工工資增長較慢的情況,在考核經營業績決定經營者收入的時候,應將一線職工工資收入作為經營者經營業績的組成部分,一并加強考核。把一線職工工資增長納入對經營者的考核評價范圍,從而推動經營者在分配上適當向一線職工傾斜。通過把一線職工工資增長納入對企業經營者的考核評價范圍,從制度上保障職工利益,直接幫助職工參與到與資方的博弈中,為工資增長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完善政府對工資的宏觀調控機制,扭轉勞動要素分配權益弱化趨勢。各級政府要在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原則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手段,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體系。要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對收入分配差距的調節力度,研究資本、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完善“調高保低”的雙向調節機制。要糾正部分企業中存在的少數人或資方單方決定工資分配的不正常現象,維護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執行中勞資共決、利益兼顧的原則,督促企業建立以工資談判為主要形式的工資決定機制,使勞動真正以第一要素的身份參與收入分配。要嚴格控制經營管理層不合理的收入增長以及擠占一線職工工資的現象,使各類生產要素的分配格局更趨合理。
同時,要通過各種政策措施,引導企業經營者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增強社會責任感,尊重一線勞動者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和貢獻,著力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和分配關系,使勞動者的勞動潛能得到自由的、充分的發揮,同時引導企業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調整產品結構,強化內部管理方面,通過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來拓展企業的盈利空間;要針對當前勞動力資源總體供過于求和中高級技術工人結構性短缺并存的特點,把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遵循開發就業崗位與提高勞動者素質技能并重的原則,鼓勵企業加大職業技能培訓的投入,鼓勵一線職工參加各種形式的崗位技能培訓,通過技能素質的提高來保障一線職工在收益分配中的話語權。(謝志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