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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9 山水林田湖生態工程 |
(一)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護修復。 推進青藏高原、黃土高原、云貴高原、秦巴山脈、祁連山脈、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南嶺山地地區、京津冀水源涵養區、內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滇桂黔喀斯特地區等關系國家生態安全的核心地區生態修復治理。 (二)國土綠化行動。 開展大規模植樹增綠活動,集中連片建設森林,加強“三北”、沿海、長江和珠江流域等防護林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儲備林及用材林基地建設,推進退化防護林修復,建設綠色生態保護空間和連接各生態空間的生態廊道。開展農田防護林建設,開展太行山綠化,開展鹽堿地、干熱河谷造林試點示范,開展山體生態修復。 (三)國土綜合整治。 開展重點流域、海岸帶和海島綜合整治,加強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地區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推進損毀土地、工礦廢棄地復墾,修復受自然災害、大型建設項目破壞的山體、礦山廢棄地。加大京杭大運河、黃河明清故道沿線綜合治理力度。推進邊疆地區國土綜合開發、防護和整治。 (四)天然林資源保護。 將天然林和可以培育成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劃入天然林,對難以自然更新的林地通過人工造林恢復森林植被。 (五)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和退牧還草。 實施具備條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退耕還林還草。穩定擴大退牧還草范圍,優化建設內容,適當提高中央投資補助標準。實施草原圍欄1000萬公頃、退化草原改良267萬公頃,建設人工飼草地33萬公頃、舍飼棚圈(儲草棚、青貯窯)30萬戶、開展巖溶地區草地治理33萬公頃、黑土灘治理7萬公頃、毒害草治理l2萬公頃。 (六)防沙治沙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實施北方防沙帶、黃土高原區、東北黑土區、西南巖溶區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區域等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防治,以及京津風沙源和石漠化綜合治理,推進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坡耕地綜合治理、侵蝕溝整治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7萬平方公里。 (七)河湖與濕地保護恢復。 加強長江中上游、黃河沿線及貴州草海等自然濕地保護,對功能降低、生物多樣性減少的濕地進行綜合治理,開展濕地可持續利用示范。加強珍稀瀕危水生生物、重要水產種質資源以及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保護。推進京津冀“六河五湖”、湖北“四湖”、錢塘江上游、草海、梁子湖、汾河、滹沱河、紅堿淖等重要河湖和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推進城市河湖生態化治理。 (八)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 保護和改善大熊貓、朱鹮、虎、豹、亞洲象、蘭科植物、蘇鐵類、野生稻等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建設原生境保護區、救護繁育中心和基因庫,開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歸。加強野外生存繁衍困難的極小種群、野生植物和極度瀕危野生動物拯救。開展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質資源調查、搶救性收集和保存,建設種質資源庫(圃)。 (九)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和評估,建設50個生物多樣性綜合觀測站和800個觀測樣區,建立生物多樣性數據庫及生物多樣性評估預警平臺、生物物種查驗鑒定平臺,完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勘界確權,60%以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強生態廊道建設,有步驟地實施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生態移民,完善遷地保護體系,建設國家生物多樣性博物館。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恢復與減貧示范。 (十)外來入侵物種防治行動。 選擇5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典型外來入侵物種防治行動。選擇云南、廣西和東南沿海省份等外來入侵物種危害嚴重區域,建立50個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和資源化利用示范推廣區,建設100個天敵繁育基地、1000公里隔離帶。建設300個口岸物種查驗點,提升50個重點進境口岸的防范外來物種入侵能力。針對已入侵我國的外來物種進行調查,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數據庫,構建衛星遙感與地面監測相結合的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體系。 (十一)森林質量精準提升。 加快推進混交林培育、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公益林管護和林木良種培育。精準提升大江大河源頭、國有林區(場)和集體林區森林質量。森林撫育4000萬公頃,退化林修復900萬公頃。 (十二)古樹名木保護。 嚴格保護古樹名木樹冠覆蓋區域、根系分布區域,科學設置標牌和保護圍欄,對衰弱、瀕危古樹名木采取促進生長、增強樹勢措施,搶救古樹名木60萬株、復壯300萬株。 (十三)城市生態修復和生態產品供給。 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進行調查評估,綜合識別已被破壞、自我恢復能力差、亟需實施修復的區域,開展城市生態修復試點示范。推進綠道綠廊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公園綠地,加快老舊公園改造,增加生態產品供給。 (十四)生態環境技術創新。 建設一批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平臺,優先推動建設一批專業化環保高新技術開發區。推進水、大氣、土壤、生態、風險、智慧環保等重大研究專項,實施京津冀、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東北老工業基地、湘江流域等區域環境質量提升創新工程,實施青藏高原、黃土高原、北方風沙帶、西南巖溶區等生態屏障區保護修復創新工程,實施城市廢物安全處置與循環利用創新工程、環境風險治理與清潔替代創新工程、智慧環境創新工程。推進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站和決策支撐體系建設。建設瀾滄江—湄公河水資源合作中心和環境合作中心、“一帶一路”信息共享與決策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