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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完成情況
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4.7億元,增長56.5%,完成預算的314.6%,超額完成預算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超收較多。具體情況是:文化體育與傳媒10.2億元,完成預算的121.7%,主要是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社會保障和就業7.4億元,完成預算的127.7%,主要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城鄉社區事務644.8億元,完成預算的336.6%,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557.7億元,完成預算的460.5%;農林水事務7.6億元,完成預算的257.5%,主要是水利建設基金收入;交通運輸1.7億元,主要是自2010年起將車輛通行費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屬于新增項目;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3.0億元,完成預算的285.6%;其他收入10.0億元,完成預算的126.0%,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
市級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09.2億元,增長126.6%,完成預算的196.2%,超額完成預算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支出增加較多。具體情況是:文化體育與傳媒8.6億元,完成預算的102.9%;社會保障和就業7.2億元,完成預算的121.5%;城鄉社區事務560.2億元,完成預算的209.3%,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492.8億元,完成預算的239.4%,主要用于城市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以及返還土地開發成本等;農林水事務19.8億元,完成預算的122.3%;交通運輸1.5億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0.6億元,完成預算的41.6%;其他支出11.3億元,完成預算的103.3%。
政府性基金按規定專款專用。當年收入與支出不完全相等,主要是根據有關管理辦法,部分收入結轉下年使用。
以上有關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詳見《北京市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1年預算(草案)》。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數字是按照預算執行情況初步匯總的,在地方財政決算編制工作完成后,還會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