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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抓改革、促開放,不斷激發創新和發展活力。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承接落實好國家出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推出一些有特色、有亮點的改革,使改革紅利有效轉化成發展新動力。
深化重點領域改革。一是以自我革命的勇氣推進簡政放權。繼續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切實把該放的權力放下去、放到位,對應當放給企業的權力松開手、不截留。上半年公布省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進并聯審批,清理企業登記和投資前置審批,加快先照后證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結合“三基”建設,打通服務“最后一公里”。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二是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全面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健全產權、金融、技術、信息和勞動力等要素市場,促進其充分流動和合理配置。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穩步放開大部分專業服務價格。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機制。三是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施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切實增強國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著力創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促進民營經濟拓寬領域、提升素質、加快發展。
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堅持向東和向西相結合,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擴大開放。以西寧、海東、格爾木等城市為支撐,按照“五通”要求,深度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加快形成“西融兩廊、東聯一帶”開放新格局。鼓勵企業走出去,增強利用省外資源和市場的能力。打造與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周邊省區航空、鐵路、公路有效對接的現代交通網絡,與沿海沿江地區加強區域通關一體化合作,建成曹家堡保稅物流中心。繼續舉辦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經貿合作圓桌會議,充分利用各種重大經貿文化平臺,全力擴大對內對外交流合作。力爭進出口總額增長12%。
我們深知,青海發展條件差,制約因素多,必須加快改革開放步伐,力爭讓青海成為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審批效率最高、創新創業環境最優的省份之一,使大美青海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聚集人才、投資興業的熱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