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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開拓新型城市化發展道路
堅持以人為本,宜居優先,借鑒國際先進城市規劃理念和建設標準,科學確定開發邊界和開發強度,構筑集約有序的城市空間、低碳可持續的經濟結構、綠色高效的交通網絡、安全健康的生態環境和城鄉一體的發展格局,著力提升南沙新區綜合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我國新型城市化典范。
(一)科學布局城市功能。
落實主體功能定位,明晰空間布局,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城鄉空間結構,形成中部、北部、西部、南部四大特色功能組團。
——中部組團。總面積約220平方公里,由城市綜合服務區、合作配套區、明珠灣城和嶺南“鉆石水鄉”示范區四個功能區塊組成,圍繞核心灣區(由明珠灣城和合作配套區組成)進行布局,與港澳合作發展高端商貿、特色金融與專業服務、科技研發、總部經濟和文化創意產業。
——北部組團。總面積約130平方公里,圍繞慶盛交通樞紐進行布局,由教育培訓與研發成果轉化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汽車制造基地三個功能區塊組成。發揮粵港澳教育、醫療和科技優勢,重點發展高技術服務業、教育培訓業、高新技術產業、高端醫療產業和汽車制造業。
——西部組團。總面積約190平方公里,由高端裝備制造業區、嶺南文化旅游區、都市型現代農業區三個功能區塊組成。利用嶺南水鄉文化和生態農業景觀基礎,重點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文化旅游業;依托廣州重大裝備制造基地(大崗),重點發展高端裝備及重型裝備制造業。
——南部組團。總面積約260平方公里,圍繞萬頃沙交通樞紐進行布局,由南沙保稅港區、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生態保護與度假療養區三個功能區塊組成。依托港口和保稅港區,重點發展船舶制造、海洋工程等臨港產業和航運及保稅物流、商貿會展、生態療養、離岸數據服務等產業。
(二)高標準建設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綠色公共交通系統。強化規劃引導型交通發展理念,科學規劃快速通道、軌道、街區道路、自行車道、人行道、綠道,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高標準建設符合國際慣例的交通標識系統。研究優化南沙新區航道功能布局,提升洪奇瀝水道通航能力,將鳧洲、蕉門、上橫瀝、下橫瀝等現有灣區水道的過境貨運功能轉由洪奇瀝水道承擔,建設區內四通八達的水上交通網絡。完善智能綜合交通系統,以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的綠色城市交通體系。
——完善城市公用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建立多水源保障體系,完善供水水源應急備用體系,建立健全咸潮、干旱及突發性水污染應急機制,規劃期末集中供水普及率達到100%,供水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取消化糞池,按照雨水利用、污水處理和再利用的要求建設水處理系統。適度超前建設電網、變電站,建設一批清潔電源、分布式能源站等設施,推進11萬伏電纜下地,提高供電的可靠性、安全性。合理規劃建設垃圾分類收集系統、轉運系統、綜合處理系統、再生資源加工系統,完善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加快燃氣管道設施建設,實現燃氣氣化率100%。實施電力、電信、有線電視電纜“三線”下地,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共同溝)。
——構建防災減災體系。統籌各類防災設施建設,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實現設施共享。加快重點江海堤防達標加固建設,規劃防洪納潮標準為200年一遇,部分以農業為主地區為50年一遇;抗震設防烈度為 7 度;消防站按照確保接到報警5分鐘內到達責任區邊緣布局;按照國家I 類重點人防城市的要求建設人防工程體系。劃分南沙地質災害易發區,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地質海洋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救災物質及裝備,建設救災物資儲備庫。
(三)加強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
——完善生態體系。保護嶺南水鄉生態資源,構筑由生態涵養區、景觀保護區和城市綠網區組成的水鄉生態綠化網絡,擴大濕地保護范圍,維護生態廊道的連續性和完整性。優化生態保護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布局,重點加強河海交匯灣區地貌及生態濕地、森林公園等生態敏感地帶保護,深入實施青山綠地及綠道網工程,嚴格控制開發邊界,科學劃定基本生態控制線,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立體化、網絡式的生態結構體系。
——強化環境保護。按照國家級生態功能區建設標準,嚴格環保準入,加強區域環境風險評估,依法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強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推進排污權交易,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和環境綜合治理,研究開展環境責任保險試點、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優化區域產業發展布局,從源頭防范環境風險。與港澳合作開展河口水環境和海洋環境監測,共同加強水環境監管力度;加強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劃定保護區。優化入河湖排污口設置,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量,加強防治結合,保護河涌水質;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區域內所有重點排污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所有現有和新建、改擴建污水處理廠建設除磷脫氮設施,鼓勵排污企業廢水達標排放后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全面推進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集中整治燃煤鍋爐,加大分散中小型工業鍋爐淘汰力度,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結合環境容量控制,適度發展燃煤供熱機組;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建設重點工業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系統,持續提高環境空氣質量。強化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優化城鎮生活垃圾處置方式。到2015年,區域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再生水回用率達到15%。
——促進綠色發展。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環的經濟發展方式。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建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工程項目,優化生產流程。促進綠色能源當地生產當地利用,推行冷熱電三聯供。大力推動區域內循環經濟和生態工業發展,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實現產業園區內能源資源梯級利用和循環利用,創建循環經濟示范區、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快建設資源回收利用設施,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發展,提升固體廢物、電子廢棄物等循環利用水平,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探索開展中水和雨水綜合利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理念,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大力推進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產品應用,在工業、建筑、交通、民用和商用等重點領域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節能降耗技術和節能材料,推廣綠色建筑,鼓勵港澳企業參與南沙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制定土地利用標準,創新土地儲備機制,積極推進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為產業轉型升級騰出發展空間。大力推進土地、海域綜合開發,在確保河口地區泄洪納潮安排前提下,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灘涂資源及其他未利用土地,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四)統籌城鄉協調發展。
——創新城鄉一體發展體制機制。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推動“鎮—村”型農村社會管理向“街道—居委會”型現代城鎮管理模式轉變,加快轉制社區城市化進程,全面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管理,實現城鄉管理體制一體化。統籌城鄉產業協調發展,形成城鄉一體的產業化鏈條和協作配套體系。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強農業國際合作,拓展外向型農業廣度和深度。建立都市型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推進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精品化和品牌化,發展集現代農業、鄉村文化、觀光休閑旅游及環保教育、農事體驗于一體的休閑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統籌城鄉土地利用,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規范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促進土地高效整合利用,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積極探索村集體留用地利用新模式。
——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統籌城鄉規劃,推進村莊布點、新村建設和舊村改造規劃,加強規劃的相互銜接。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形成高效快捷的城鄉交通路網體系。大力推進城鄉水務、電力、燃氣、環衛、有線電視、社會治安公共設施和信息化的無縫對接,建設覆蓋自來水廠、給排水管網、用戶、水質監測的智能水系統。實現城鄉生活垃圾統一收運、分類處理。強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提升人居環境水平。
——提供優質城鄉公共服務。大力發展高品質教育、文化、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完善城市生活服務功能,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學習借鑒港澳、新加坡等地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普惠公平的住房保障體系,適當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優化中小學、幼兒園布局,提高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建設一批設施先進的高檔次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形成新區—街(鎮)—社區(村)三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網絡。加快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推進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健全公共衛生體系、醫療服務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和監管體系。建立城鄉社會保險統一管理、可轉換銜接的制度,打造高品質社會事業發展示范平臺。
(五)彰顯嶺南人文特色。
——弘揚傳統特色文化。深入挖掘嶺南文化、水鄉文化和海洋文化資源,大力發展中西融合、開放包容的高品位國際濱海城市文化,加強南沙新區文物及環境風貌保護,豐富城市文化內涵。保護利用鹿頸村遺址、珠江古炮臺遺址等各類歷史遺存,傳承發揚黃閣麒麟舞、咸水歌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精心培育特色文化,發展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產業,提高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把握先進文化發展方向,打造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相得益彰的濱海城市文化品牌,成為展示中國文化和嶺南文化的窗口。加強與港澳交流合作,探索實施有利于發揚中華文化的項目。
——發展現代濱海都市文化。堅持地域性、文化性、時代性相結合,構建景觀特色分區,規劃形成一批富有嶺南文化氣息和水鄉特色的風貌區。塑造特色空間形態,嚴控建筑形式、色彩、高度及材料要求,建設若干具有獨特魅力的建筑群落。科學規劃設計公共建筑,吸引港澳業界參與建設彰顯嶺南文化特色和現代都市風貌的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影劇院、體育館、科技館、藝術中心、海洋館等設施。精心設計標識性景觀和夜景照明,構建城市公共視覺藝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