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總督察公告第2號
2008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加強機構、隊伍和制度建設,土地督察局面鞏固,持續拓展,工作成效明顯。為了使社會各界了解和監督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現將2008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予以公告。
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2008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在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配合和支持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完善機制,積極探索,進一步加強機構、隊伍和制度建設,不斷鞏固、持續拓展土地督察工作局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堅守紅線,完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始終把加強督察區域內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重點工作任務,采取多種措施督促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完善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
——通過日常巡查、與地方人民政府共同開展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土地管理新機制試點、督促省級人民政府與地市人民政府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參與省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等方式,對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積極配合并參與由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和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的2007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履行情況抽查工作。
——開展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督察,采取召開督察區域座談會、建立土地利用計劃季報制度、實地檢查評估等多種形式跟蹤、督促各地做好土地利用計劃分解下達和使用工作,掌握各地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使用進度及結構。
通過以上工作,基本掌握了各省(區、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總結了地方土地管理的典型經驗和做法。針對監督檢查中部分地區存在耕地保護責任目標不完善、責任主體不明確、責任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落實等問題,提出了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提高了地方黨委、政府對嚴格耕地保護的認識,完善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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